经党委预审,拟于近期讨论接收张佳怡等25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王子乔同志,女,蒙古族,2004年2月出生,2022年入学,现任职务法学22-2班长,2022年10月2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3年4月2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才若欣同志,女,汉族,2004年7月出生,2022年入学,现任职务班级团支书,院组织部部长,2022年10月1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3年4月2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李怡沅同志,女,汉族,2002年9月出生,2021年入学,现任职务班级心育委员,2021年9月15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2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苏杭同志,女,汉族,2003年10月出生,2021年入学,现任职务无,2021年10月2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2年9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10月19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3年10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曾镜萱同志,女,汉族,2003年4月出生,2021年入学,现任职务团支书,2021年9月15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2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赵鑫玉同志,女,汉族,2003年9月出生,2022年入学,现任职务校学生会权益部负责人,2022年10月2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3年4月2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彭晓思同志,女,汉族,2001年1月出生,2022年入学,现任职务法学22-2生活委员,2022年10月2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3年4月2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3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唐雪燕同志,女,汉族,2003年2月出生,2021年入学,现任职务组织委员,2021年9月15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2年9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10月19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3年10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张舒羽同志,女,汉族,2003年5月出生,2021年入学,现任职务心育委员,2021年9月15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2年9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10月19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3年10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桑晨同志,男,汉族,2003年8月出生,2021年入学,现任班级文艺委员,2021年9月15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2年9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10月19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3年10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徐博同志,男,汉族,2004年2月出生,2022年入学,现任团支书,2022年10月1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3年4月2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冯悦同志,女,汉族,2003年5月出生,2021年入学,现任职务无,2021年9月15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3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石琳同志,女,满族,2003年4月出生,2021年入学,现任职务无,2021年9月15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2年9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王馨尉同志,女,满族,2004年9月出生,2022年入学,现任职务法学22-1生活委员,2022年10月1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3年4月2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张佳怡同志,女,民族汉族,2003年5月出生,2021年入学,现任职务无,2021年9月15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3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李玥同志,女,满族,2004年6月出生,2022年入学,现任行政22-1班学习委员,校学生会文体部负责人职务,2022年10月2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3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刘伟同志,男,汉族,2001年10月出生,2021年入学,现任院学生会主席,2021年9月15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2年9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10月19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3年10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张秋菊同志,女,汉族,2002年09月出生,2021年入学,现任行政21-1班班长,2021年9月15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2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薛佳怡同志,女,汉族,2003年11月出生,2021年入学,现任职务无,2021年12月1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3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马昊同志,男,汉族,2003年12月出生,2021年入学,现任法学21-5班素拓管理员,2022年3月15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3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苏鹏梅同志,女,汉族,2001年11月出生,2021年入学,现任职务无,2021年9月15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2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孙荟同志,女,汉族,2004年9月出生,2022年入学,现任职务院团委宣传部部长,2022年10月1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3年4月2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姜秋菊同志,女,汉族,2003年8月出生,2021年入学,现任职务无,2021年9月15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2年9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钱春江同志,男,汉族,2004年8月出生,2022年入学,现任职务院学生会治生部部长,2022年10月2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3年4月2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4月30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4年5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宋潇扬同志,女,汉族,2002年11月出生,2021年入学,现任学院新闻中心副主任,2021年9月15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2022年9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10月19日被列为发展对象,2023年10月参加入党前集中培训,成绩合格。经考察、政审,认为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发展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公示期(7天): 6月11日至6月17日
受理人:高宇
受理地点:博雅楼713
受理电话:15504185527
欢迎广大师生对以上同志的思想、品质、学习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监督,如有问题可以向指定受理人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校党委组织部(葫芦岛校区组织人事部)反映。对所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准确,书面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中共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委员会(盖章)
2023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