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法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研究,将张佳怡等30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
上一条:关于拟接收张佳怡等 25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 下一条:用伟大长征精神照亮青春奋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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