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晚,公共管理与法学院于博雅楼模拟法庭举办“天天观察学生学术讲座”—— 论我国行刑时效制度的构建。本次讲座由法学20-3宋雨航担任主讲人,学院21级法学专业全体同学参加了本次学术讲座。
宋雨航同学首先介绍了行刑时效制度的概念,即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于一定的犯罪,在罪刑判决确定后,国家行刑机关超过法定期间不予执行,则行刑权归于消灭,相应的刑罚不得再执行的制度。在此基础上,他论述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对于刑法的时效制度立法方面都是较为完整的,而我国刑法在时效制度方面只规定了追诉时效制度,尚未规定行刑时效制度。然而一个完整的刑法体系应当既规定追诉时效制度又规定行刑时效制度,二者之间应互相补充,相辅相成以共同达到完善我国刑法关于时效制度的目的。针对因未制定行刑时效制度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以及为了完善我国刑法的时效体系,建立行刑时效制度对于我国刑事立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
接着,他从四个部分为同学们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一是简要地阐释了问题的研究目的,对我国行刑时效制度的理论根据及价值进行了分析;二是对我国未建立行刑时效制度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三是从我国未建立行刑时效制度的原因向同学们讲解课题内容。四是通过国外及台湾地区行刑时效制度阐述了作者观点;五是对建立行刑时效制度构想和设计。
最后,他向同学们阐述了建立和应用行刑时效制度在依法治国的当今仍然是一件立法上的大事,让同学们深切的感受到完善行刑时效制度的重要性。
本次学术讲座使同学们对建立和应用行刑时效制度的相关知识有了更加全面而深刻的理解,同时激发了同学们积极参加理论研究和学术创新活动的热情,对同学们今后的学术研究带来了一定的帮助。
特别鸣谢“天天观察学生学术讲座基金”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