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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4 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4-22点击数:

辽宁工大团发[2024]5 号

葫芦岛校区团工委,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改进团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依据辽宁团省委《关于做好 2024 年辽宁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就2024 年我校发展团员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提高发展质量。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 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眼引领青年追求政治进步注重源头把关,加强过程培养,广泛吸收青年中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先进分子入团,不断提高新发展团员质量,巩固团员队伍基础。

2. 优化规模结构。适应青年政治成长规律,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使团青比保持在合理范围,实现团员队伍规模稳中有增。紧扣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需要,加大积极投身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领域的发展团员力度。

3. 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将发展团员工作作为全校各级团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团建工作考核和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团组织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团委对本单位发展团员工作负总责,基层团支部是发展团员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 学院团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二、分配方案

按照各学院团员发展需求、团青比、智慧团建“团员调控” 模块数据等综合测算安排各学院发展团员计划(附件 1)。

三、规范性要求

1. 保证组织覆盖。确保在班级、专业、学生社区等能够及时建立组织、覆盖团员、发挥作用。重点做好一、二年级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每个班级都有发展团员计划,确保低年级班级团支部全覆盖。

2. 加强政治吸纳。综合考虑团员发挥作用、推优入党需要等,确保源源不断为党输送健康有活力的新鲜血液。

四、主要机制

1. 发展团员计划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审批备案制度,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二上二下”确定全年发展团员计划。年初学校团委指导全校各级团组织逐级制定年度发展团员计

划并报校团委审批备案后,核发全年发展团员计划编号;年中进行盘点调度,对发展团员计划进行小幅动态调整。建立健全计划动态管理制度,根据各学院发展团员工作进度、质量和实际需求, 对计划进行动态调配。

2. 入团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优化团前教育制度,加强各学院团校建设,建立健全团课课程体系,组织入团积极分子进行集中性团课学习,并采取适当方式检查考核学习效果。落实考察制度,建立健全入团积极分子评价体系,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在入团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确定环节推动普遍实施积分入团、评议入团机制,防止“唯成绩”“唯票数”。建立入团积极分子档案,完善培养联系人谈心谈话记录,定期调整入团积极分子队伍。各学院团委每年对入团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建立发展对象预审和公示制度,由各学院团委组织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3. 发展团员工作质量监测机制。定期做好发展团员工作情况核查,学校团委将通过成立工作专班、交叉检查等方式,每年对各学院团委上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普查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梳理清单、分类处置、举一反三、整改落实,核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各学院团委须公布发展团员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举报电话、邮箱等,建立“接电(件)-办理-反馈” 处理机制。定期梳理、研判和通报负面案例,对违规违纪情形应按规定追究相关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

4. 发展团员工作交流培训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学校团委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发展团员工作业务培训,加强典型经验

总结和宣传力度,帮助全校各级团组织启发思路、交流互促,提高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

五、工作安排

1. 制定年度方案。各学院团委应总结 2023 年发展团员工作,科学制定 2024 年发展团员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发展团员工作有关机制。

2. 规范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范落实申请入团、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教育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新团员的接收 5 个阶段 15 个步骤。各学院每年可按学期安排 2 个发展批次。

3. 组织仪式教育。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仪式仪 程规范(试行)》,规范组织新团员参加入团仪式,各学院团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示范性入团仪式,可结合“五四”“一二·九” 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

4. 开展评估问效。学校团委将在辽宁团省委指导下适时开展发展团员工作督导。年底前,基于客观数据和工作实效,以质量为导向,围绕计划制定科学性、发展程序规范性、工作队伍专业性以及案例报送、项目研究等方面,进行 2024 年发展团员工作综合评价。

附件:2024 年各学院发展团员名额及编号号段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报送:校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共青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2024 3 28 日印发

附件:

2024 年各学院发展团员名额及编号号段

学院

分配名额(个)

编号编号

矿业学院

35

202421152647-202421152681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45

202421152682-202421152726

测绘与地理科学学院

102

202421152727-202421152828

力学与工程学院

11

202421152829-202421152839

机械工程学院

138

202421152840-202421152977

工商管理学院

125

202421152978-202421153102

土木工程学院

134

202421153103-202421153236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106

202421153237-202421153342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113

202421153343-20242115345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4

202421153456-202421153489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43

202421153490-202421153532

理学院

34

202421153533-202421153566

软件学院

45

202421153567-202421153611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57

202421153612-202421153668

应用技术与经济管理学院

31

202421153669-202421153699

外国语学院

13

202421153700-202421153712

传媒与艺术学院

17

202421153713-202421153729

体育学院

26

202421153730-20242115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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