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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3 年校级(本科) 教学成果奖 评选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3-04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及建设工作,总结推广优秀的教学改革项目成果,学校决定开展 2023 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报的教学成果应能反映近年来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成就,在学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 示范作用。项目主要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 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重点是在人才培养模 式改革创新、构建“大思政 ”育人格局、深化新工科新文科 建设、教学内容及方法改革创新、强化产教融合、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

  二、评选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 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 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坚持注重基层,优先奖励长期从 事公共课、基础课、实验实践教学等的一线教师,尤其是中 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坚持示范引领,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鼓励协同育人,重在应用推广。

  三、评选条件

  1. 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要突出教育教学改 革创新,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 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 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效果;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作用。

  2.成果应经过 2 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一等奖成果 一般应经过不低于 4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 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 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在成果检验期之 后进入我校老师,不得列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 7 人(含主持人)。

  4.2021 年以后形成的教学成果,其主要完成人和所有参

与成员原则上应满足近两个学年(2021/2022 学年和2022/2023 学年)每年至少独立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不少于 32 学时)的基本条件要求。

  5. 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推荐名额及要求

  1.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采取限额申报。教学单位申报数 量见附件 1 ,校级职能部门,每部门限报 1 项。各单位申报成果须排序。

  2.推荐要求。优先向一线教师倾斜。经过校级及以上教改立项且成果显著的可优先推荐。

  五、推荐材料及要求

  1.推荐材料

  (1)《2023 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

推荐汇总表》(excel 版)。

  (2)《2023 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 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5000 字以内、无模板)、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PDF 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

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 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 10 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 分辨率:1920* 1080 25P 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Level 4.2 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 5Mbps。

  (5) 申报人还须填写教学成果简介(附件 4 ,word 格式),用于成果宣传。材料(1)以“学院(部门)-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 命名;材料(2)分别以“ 学院(部门)-成果名称-主持人姓 名- 申报书 ”、“ 学院(部门)-成果名称- 主持人姓名-教学成 果报告 ”、“学院(部门)-成果名称-主持人姓名-成果应用 及效果证明 ”命名;材料(3)请整合为 1 个 PDF 文档提交, 以“ 学院(部门)-成果名称- 主持人姓名-教材 ”名称命名。 材料(4) 以“ 学院(部门)-成果名称- 主持人姓名-视频 ” 命名。材料(5) 以“ 学院(部门)-成果名称- 主持人姓名-成果简介 ”命名。

  2.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组织,按有 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

参与者的资格审查、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审查,确保参与者政

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材料真实。做到思想政

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

  (2)学校对推荐评选后的项目进行公示,对经公示发 现问题且调查核实的成果,取消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

  (3)请各单位务必于 2024 年 3 月 6 日 10:00 前发送至办公邮箱,视频材料可发送网盘链接,不接收个人申报。

  (4) 申报项目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命名文件、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影响专家评审。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研科:赵文华(62556) 王秀娟(68298)

  工作邮箱:lntujwcjy@163.com

  电话:0418-5110316

  附件:

  1.教学单位申报限额

  2.2023 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

  总表 3.2023 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4.2023 年校级(本科)优秀教学成果简介

教务处

2023 年 12 月 27 日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    电话:0418-5110139     邮编:1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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