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为国,男,1978年出生,山东临沭人,西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厦门大学法学硕士、厦门大学法学博士(专业一直为国际法,研究方向一直为国际经济法),2010年7月入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法律系任教,职称为讲师,现任法律系主任,先后为本科生讲授《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等课程;曾参编著作一部,译文近10万字,发表论文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