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飞,1974年10月生,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监督行政与行政救济。社会兼职:辽宁省阜新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阜新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主持完成省级科研课题一项、校级课题一项,参与完成国家及省级课题多项,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材一部,发表行政法方向的学术论文十余篇。主讲课程:宪法与行政法。曾获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优秀教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