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晚,公共管理与法学院于博雅楼模拟法庭举办“模拟法庭”活动,本次活动由学院大学生法律协会举办,办公室部员郑岚轶担任主持人,参赛队员均为协会会员。学院团委书记高宇、学院社联主席罗正燕、模拟法庭省赛选手陈庚、指导教官高腾洋和王钰作为嘉宾出席了本次活动。
此次活动模拟的是审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原告地利公司诉被告天时公司股东侵权纠纷一案。由19级理事长刘骐赓、副理事长张鑫颖、参赛选手杨帆组成合议庭,副理事长齐淇、法研部部长陈艮艮担任原告代理人,会员部部长沈丹阳、法研部部员白金佰担任被告代理人,宣传部部员赵婧宏担任书记员。
本次活动围绕被告天时公司与第三人人合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否对人合公司财产权造成侵害和原告地利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是否满足公司法151条规定的前置条件这两大核心内容展开。庭审过程中,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终陈述等环节完毕后,原告方通过证明关联关系存在瑕疵而认为被告方存在侵权行为,被告方通过证明合同真实有效说明其与第三人交易系正常业务行为,不存在侵权。最后,庭审结束,嘉宾进行点评。王钰同学提出法庭上用词应该更加精益求精,不能退而求次。同时对双方实体与程序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陈庚也重点评论程序方面的问题,从《仲裁法》第五条出发,对涉案合同仲裁条款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解读。最后本次模拟法庭教官之一、法协18级理事长高腾洋在整体上对各位参赛选手与本次活动的问题进行了指正。
正如大法官霍姆斯所言,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此次活动让同学们受益良多,开阔了眼界,切实体验了完整的诉讼流程。使同学们了解了法庭审判的过程和法庭上自我发挥的重要性,是一次宝贵的法律实务体验,对于同学们的学习和未来的工作都大有裨益。

被告

活动照片

嘉宾和参赛人员合影

评委

审判长 陪审员 书记员

原告